河池市天峨县八腊瑶族乡学校为了进一步管理好教师队伍,树立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气,为提高办学效益打下基础而努力,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,尝试用教师“十不准”来规范教师行为,取得了一定的效果。 “十不准”内容为:1.不准违背教育教学原则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;2.不准酒后进课堂或酗酒闹事;3.不准参与赌博和聚众、容留赌博;4.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;5.不准衣冠不整、举止粗鲁、说脏话;6.不准有生活作风败坏行为;7.不准上课迟到、旷课、撤离职守和接听电话手机;8.不准乱收费、乱订书刊物品、乱施压收费补课;9.不准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外出搞私捞或做生意;10.不准教师走教上班,影响教学质量。 八腊瑶族乡学校采取集中教师学习、制度上墙、制作小册子、检查落实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,让“十不准”深入教师心中,教师自觉按照“十不准”来规范自己的行为,全乡教风、校风、学风得到了有效的好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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